你好,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2011年8月入职,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有工资打卡流水,上下班打卡记录,但是拿不到,单位现在要给缴纳社保但是不给补交11年到现在的,也没有提出补偿,我感觉比较不公平,可以和单位提出补偿吗? 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现在提出离职能获得多少补偿,平均工资在300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收集不齐怎么办
2020-04-15 09: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