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70多岁了。她有三个儿子,3个女儿。老爸去世后一直到觋在都是小儿子养她。她的户口跟小儿子一起,还是户主。现在征用土地,村支书叫她叫她二儿代签。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算合法吗?
2024-11-27 09:45您的问题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才能给出准确的答复。不过,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提到您母亲的小儿子作为代表来签署征地补偿协议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被征地农民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签订此类协议。如果您的母亲没有亲自到场或者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她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 其次,关于户口的问题,如果您母亲的户口与小儿子一同存在,且户籍所在地为该村民小组,那么她可以继续保留户籍,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她的户口已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她可能无法再保留户籍。 最后,对于征用土地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