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要咨询的是:我大女儿在她单位给我买了一套房,在她结婚前买的,当初没办法写我的名字交款单只能写我大女儿的名字,(款是我交分期付款)但是我女儿结婚时我们也没公证,这算不算是成了她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呢?另外我想把这套房给小女儿一半但又不卖,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谢谢您!
2025-03-16 04:45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大女儿没有将房产产权过户到她的名下,则该房产仍然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您已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关于您想让小女儿继承一半房产的问题,建议您先与您的大女儿进行沟通,了解她是否愿意将房产赠予小女儿,并且需要考虑房产的价值以及双方的关系等因素。如果她同意,您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最后,如果您对房产的具体情况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