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考研复习和前领导提出离职,前领导建议说可以不用先办理离职手续,每个月发给我的工资我再转给他,期间找我做一些工作的活再单独付我劳务费,这样社保不会断,我也可以赚点生活费,我就同意了。今年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后,他突然说让我把之前帮我交的一年的社保钱给他(之前没说过),说给我发的工资和给我交的社保钱都是从他那里出的。但他也不是公司老板。我怕这些钱是公司出的再找我要钱。他说他个人可以和我签订个协议,证明我在他那里挂靠,已经把挂靠钱给他了。这个协议有用吗?我也不知道工资和社保钱到底是从他那出的还是公司出的,公司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我应该还给他这个钱吗?
2022-07-07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