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结婚50天了,我现在怀孕三个半月,因对我精神虐待,遗弃,我现在向男方提出离婚,当初订婚的时候男方给我十万,拍婚纱共同花了三万多,结婚给他买衣服,结婚后他三番五次的向我要钱花,这个十万已经花完了,现在男方要求我返还他当初给的十万,已经花完了,是否要给返还?
12天前尊敬的用户,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以及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在您与对方的婚姻关系中,如果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并且这些财产已经被用于家庭生活开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女方有权请求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然而,具体到本案中的十万元,由于该款项并非用于共同生活的日常开销或者为家庭需要,因此并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所以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此外,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精神伤害和遗弃行为是不被社会所容忍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可能会考虑补偿或损害赔偿等问题。但具体的补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