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包轻工的包工头,我没有和总包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我的工人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工人出了严重的工伤事故。责任在谁呢?总包公司负全责吗?

2020-11-03 10: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可以联系甲方,走工伤程序

2020-11-03 10:42:2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723今日律师解答 51509

相关推荐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这贷款的这个问题 1回答
你好,民间借贷,欠款人是四川的,我是江苏宜兴的,我可以在宜兴起诉吗? 1回答
借钱朋友不还钱的问题 1回答
合伙人纠纷一方犯了错违约与案外人诉讼,合伙人没有错的一方该不该出诉讼费用? 1回答
没领结婚证,但办过婚礼,不想过了,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1回答
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发放了工资,还能申请赔偿吗 1回答
你好我想,找律师,免费服务 1回答
在出去厂子外面出意外了厂子里有没有责任 1回答
妇女阴道畸形是否构成伤残 1回答
因为洒水车路上有水造成交通事故能负责人洒水车 1回答
2008年我父亲和农村其他四户人弄了一个五户联保的贷款,是帮别人担保的,每人5万元,2020年11月才找到我们催这笔贷款,实际我们已经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后来第二天去银行查看合同是我们签的字,但是钱我们没收到也没用,其他四户钱已经还完了,我们那五万不知道是谁拿走了用,而且莫名其妙还有人还了一万七,还剩33000,本加利息已经滚到七万多了,去银行还查不到是谁还的,银行提出要起诉,我们该怎么处理 1回答
小区野猫太多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应不应该负责? 1回答
帮别人传话别人报警了会不会牵连到我 1回答
老板雇佣了我三个月,我的工作是开铲车,4500每月,现在工程完毕了,老板给我开了完工单的,但是工资一直打电话要不到,该去什么部门告老板 1回答
天津市塘沽区张学珍、徐广秋开办新村青年服务站,于1985年6月招雇张国胜(男,21岁)为临时工,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次年11月17日,该站在天津碱厂拆除旧厂房时,因房梁折落,造成张国胜左踝关节挫伤,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导致因脓毒性败血症而死亡。张国胜生前为治伤用去医疗费14151.15元。为此,张国胜的父母张连起、焦容兰向雇主张学珍等索赔,张等则以“工伤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张连起、焦容兰遂向法院起诉。请问该案例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