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离婚这10年来我在家看孩子,为了给他做饭照顾家,没有上班,就是上班赚钱也生活了,我能让我老公为了我付出的这10年来为家庭的为孩子的付出买单吗?盖房子的钱我们出了一半,那一半是他弟弟出的,那时候我家孩子3岁。老房子也没有房产证,只有他妈妈的一个土地使用证,房子拆迁款还没有下来,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话,最后我能分到钱吗?或者房子?
2024-12-12 11:01在处理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贡献、共同生活的年限、是否有子女等因素。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盖房子的部分,如果您的丈夫是出于自愿出资修建了房屋,并且该房屋已经成为了你们共同的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部分房产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获得相应部分的产权或补偿。 其次,关于拆迁款的问题,如果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比如双方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拆迁款,那么根据协议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份额。建议在协商解决之前,先与对方沟通了解具体细节。 再次,对于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如果它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且没有明确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其归属,那么它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最后,关于抚养费和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存在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没有协议,可能会涉及到法院的调解或判决程序。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未来的经济状况和可能的变化,以确保自己能够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