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我朋友带我去一个小酒吧上班上了两个月之后里面一个老营销带我去签订了一家比较大的酒吧 当时那个酒吧还在装修没完工那个老营销已经签了那个新酒吧的合同 他带着我去签然后新酒吧给了我一次转场费说他们开业了就要开始去他们新酒吧上班 当时签了他们给我的借条 我后来等了半年他们还没开业 我就去找了一份正常的工作 直到今年19年11月14号带人去我家里了 拿着我当时的借条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2019-11-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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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是不合理的

2019-11-14 16: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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