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株洲海利退休员工,母亲无工作,他俩一直住在公司分的福利房几十年,此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没有产权证,现在公司要关停退出株洲,把地皮卖给政府,要求我父母搬离,只给极少搬离费用,父母不同意,公司就向法院起诉,面对这种状况,我父母该如何应对维权呢?请赐教,谢谢
2020-10-27 12:16(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回收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回收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回收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回收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回收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回收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回收单位安置住房,房屋回收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