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了江苏一个贷款公司。我分公司成立后,总部一直没有放款过。各种理由拒客户,我们要求总部退保证金,对方一直推。不理睬,可是合同不见了,只有营业执照。请问可以起诉不
2025-06-16 19:1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与一家未在您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贷款公司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存所有与该贷款公司有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往来邮件、通话录音等。 确认权利。了解您的公司在法律上是否拥有对未放款部分的追索权,并且这些权益是否受到任何限制或约束。 寻求法律顾问帮助。考虑到这种复杂情况的专业性,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向法院提交诉状时,请务必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便法院能够理解并做出公正判决。 请注意,这些建议基于一般原则,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案件。如果您遇到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商获取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