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个老婆,办了酒,没办结婚证。刚来时候给了她一万。让她用。后来结了婚,又给了三万现金,给她父母的彩礼也在这里。她去处理的。剩下的。她用了,后来又给了两个五千,她走时候没说,把三金带走了。还向我妹妹借了一万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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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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