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病后未婚妻离开我了,没结婚,没登记,育有一女刚刚8个月,彩礼应该能退还一半但是他拒绝退还,而且还想给孩子上户口上在她自己身上,现在就是彩礼也不退我,孩子也不给我,孩子在哺乳期三岁前都是判给母亲,我这种情况钱也要不回来,孩子也要不来,孩子母亲现在就想问我要身份证给孩子上户口,然后给我断绝关系,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我就不给她身份证的话,她能给孩子上户口吗?如果我就不同意给孩子上户口,她起诉我的话,我是不是就失去孩子了?那我三年后还能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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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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