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方父母要彩礼要了10万,给女儿2万,首饰我爸给买的,花了2.7万,在地方摆了酒席,没有结婚证,但已同居并怀孕3个多月,我想离婚,可以退全额彩礼吗?
回答数:962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同居并怀孕3个月以上,则视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彩礼款项,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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