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分居了一年半,现在打算离婚,这一年半期间他负债了几十万,请问我们离婚了房子给我,车子给他,他的负债他说他自己承担,那以后他如果还不起债务会不会跟我的房子有什么关系吗?
2025-12-07 10: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工资收入等。在您和您的丈夫分居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共同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通常会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债务的问题,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并且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即使在离婚后,债权人也不能直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但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产生的,或者是在婚后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经营企业等活动中产生的,那么可能会影响到债务的清偿。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详细沟通,明确债务的性质及其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