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七年七月六日,签的合同,望奎县开发区渝达纺织厂做水磨石地面,人工费,去年承包纺织厂包工头赵文龙共计十二万五,当时我们停工要钱不干,赵文龙他都不见面,纺织厂老板说干完他们给我们工资,最后他一们谁多不给钱我们十几个人等了八天,后釆在微信通话赵文龙他说年前,一直打推到现在。
2025-09-05 19:50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渝达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关于水磨石地面施工的人工费用的合同,并且支付了十二万五千元。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包括停工和拖欠工资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付款凭证、录音或视频记录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情况,以便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联系渝达纺织厂的负责人或管理层,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如果必要,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并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