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我的咨询我们是棚户区改造说是俩年给建成但是到期了没有动工后来我们去找了说是2021年12月底交工我们要过渡费就得全额交了房款2020年9月27日才能领过渡费要不就自行解决。现在我们的诉求是当初拆的时候未算巷道等现在我们要求不公摊和过渡费还有房屋质量保证合法吗?我们这样要求可以吗?

2019-09-04 13:03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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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您的过渡费的,这是您的拆迁补偿中的一部分,您是可以合法获得的,不需要缴纳别的费用的。您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委托律师为您代为诉讼的。如您有需要,可以来电为您安排合适的律师。

2019-09-04 1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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