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在2018年底做过一次手术当时花费了33万左右在家修养 后女方2019年初出去打工中间8月份我去看过她一次 11月份她自己回来过一次后一直到2020年底都没回来 期间2年没有给过孩子生活费 然后2021年1月份提出离婚 要求是俩个孩子她抚养 我每个月拿抚养费2000 我名下一部车子大概值5万左右 她要求平分 我不同意她这些要求孩子也不想给她 因为她已经俩年没有给孩子生活费了 还有就是车子现在在还贷期间而且我们俩个人都没有还过车贷 车贷都是我的三个姐姐在帮我还 他在诉讼中也没有提到这些看病的债务 我应该怎样准备应对这场官司
2021-01-31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