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在虞城上学,星期校车送学生回家,在半路学校把学生倒在一个面包车上送回家,在下车时腿摔断了,请问这个事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2025-04-25 08: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学校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孩子在放学途中被送回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学校作为管理者或者组织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安全,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如果学校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学校也有权要求第三方(如家长)对学生的伤害负责,但这种要求需以学校能够证明第三方存在过错为前提。 建议您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学校的解释和处理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教育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