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以私下联系家人孩子吗

2020-12-2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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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实在不行,就得走法律程序。最好是把孩子抚养权要过来

2020-12-25 13: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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