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贷款买的,银行审核时,老公做为主贷人我做为次次人,签购房合同时,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审核是有提供,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户口本
2024-11-04 06:30在法律上,如果夫妻双方均对房屋有权利或义务,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和丈夫都是主借款人,但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丈夫作为主要借款人一人签字,而您没有单独签名,这可能意味着您未直接参与贷款过程。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没有直接参与贷款过程,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您并未成为房产的真正所有人。然而,如果您的配偶(即丈夫)已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已经履行了所有相关法律程序,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即使您未直接参与贷款过程,但如果您与配偶就该房产进行了有效的协议,比如约定您仅负责偿还部分房贷等,这也可能导致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