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女方不要孩子,孩子判给男方。但是由于男方工作繁忙,家里老人身体不好也无法帮忙,能否起诉法院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
11天前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未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且一方主张对方应将子女交给自己抚养,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争取得到更多的照顾和支持。同时,你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事务顾问帮助你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