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提出了起诉离婚,法院已经立案了,下个月开庭,当时写的是孩子让男方抚养,可是后来我想了想觉得孩子还是跟我生活在一起比较好,男方喜欢喝酒也喜欢赌博,他们一家人文化水平也不高,男方的哥哥有三个孩子,都是由男方的父母带,两个老人年纪也大了,根本照顾不过来,而我家没有别的孩子,父母也还年轻,照顾一个孩子是没问题的,孩子从出生开始都是住在男方家里,暑假,寒假都会去我家住,而且相处的也很开心,外公外婆也很是疼爱,男方的父母带孩子跟随便,孩子出去玩不管不顾,只是到时候吃饭了就找回来,孩子说不吃他们也就不管了,就会给钱孩子去买零食吃,不会教育孩子,只会溺爱纵容孩子,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2024-08-31 10:46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可以共同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且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 首先,建议您和对方进行沟通,讨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孩子的最好生活环境是在家中,那么您有权提出这种主张。同时,您也可以提出具体的理由,例如孩子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以证明您的观点。 其次,在家庭结构方面,您需要评估您和对方各自的经济能力、工作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等因素。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较好,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那么可能更适合抚养孩子。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关系顾问或婚姻调解员帮助解决纠纷,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和促进双方之间的和谐。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人士。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