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们这国家要占地,可是我姑他们问我们要钱,三个姑一人要一万,虽说她们早些年代的时候分地按人头分地,然后她们嫁出去几十年了,现在户口早就不在我们这了,前段时间他们借着原来分地跟他们按人头分地的然后问我们要钱。请问这样到底合不合法?该不该给她们?
2024-11-05 10:39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个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或者处分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您姑侄三人要求您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您确实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请先核实土地的实际归属情况,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解决此事,避免纠纷的发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