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跟我小孩爸爸四年前就离婚了,但是后面为了那个大的小女儿又在一起,当时准备复婚,后面又生了一个男孩,但一直都没复婚,现在觉得有点过不下去,如果我带小孩走我想咨询的是,我户口是湖南的,迁到湖北他妈妈名下,离婚了也没迁出来,这个小的,户口跟我还有他奶奶在一起,我要怎么把我们两个户口迁出来,如果男方要小孩,会判给谁
2017-10-25 14:28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具体户口程序建议咨询公安局户籍科,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