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房子东西弄坏了,房东要报警,我说押金扣,他说不行,不要我押金非要我自己来修,我没时间不去,他非要报警,让我自己来修,租的时候没有任何合同
2025-12-08 14:13您好!首先,请您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间房屋损坏的维修责任应当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承担。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要求不合理,建议您与房东进行协商解决,并要求房东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或措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