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十二年了,有两个儿子,夫妻之间没什么感情,不吵架,也很少说话。近些年总分居两地,从去年到现在一年多,回来了也不联系我,所以觉得日子没法过了,要求离婚,但迟迟不跟我见面,他工作的地方也不让我去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只有债务,都是他自己借的,包括我父母的钱,今年还贷款了,是以夫妻名义贷款的。请问离婚后我需要承担什么?
2021-05-2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