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女儿于2018年12月10号和在网络上认识的男的开房破处了,还想把她带到广东去。幸好我们报警及时。当时我把女儿找回来了。当时我问我女儿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她说没有。后来我把女儿带在我身边,那个男现在还在纠缠着她。男叫黄富正2002年11月15日出生。女2004年1月18日出生。现在我女儿承认他们开破处了,做爱了。而且那男的把精子也射到里面去了。那男的不承认做了
2026-03-11 05:07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性行为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怀疑您的女儿遭受了任何形式的性侵犯或强制性行为,请立即联系当地的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女儿已经承认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有男性精液留在她的身体内,那么这表明可能存在一定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女性同意发生性行为,也不能证明其是否受到了任何形式的性侵犯或其他不当行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执法部门或相关部门,向他们提供所有可用的信息,并请求他们的帮助和指导。同时,确保您自己和您的家人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以便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知识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