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五一在大庆买了一套二手房子,首付40万,其余26万由儿媳公积金还贷款,过户时房产证上所有权为独有,请问独有就完全不是夫妻共有吗
2025-08-07 21:51您购买的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归您所有,且无需配偶同意即可转让或处分该房产。 关于您提到的儿媳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将共同还款,并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和儿媳对共同还款的具体金额、期限等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与儿媳进行协商解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确保所有的交易文件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税费缴纳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按照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