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分期了两部手机,曾承诺过第三个月可以一次性归还却没有归还,现在他人找不到,手机钱还要喔我自己垫付,但是却不清楚他家住址,这样子我能用法律维护自己吗?
回答数:467
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或者现居地地址的,建议向对方的亲友或者同事打听清楚,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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