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现在我要和配偶离婚,由于财产分割我有一些疑惑,请您帮忙解答,谢谢。我和配偶现居住的房子有上下两楼,楼上由我和配偶共同出资装修居住,楼下门面租与别人(钱现在配偶手中)。现将离婚,请问我能否要求她全额退还此钱,如果不能如何分配,还有这栋房子是否有其一份(房产证户主是我母亲)
2024-11-20 11:5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或双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 购买或租赁的房屋等实物资产;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该门面租金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您可以要求对方全额退还这部分租金。如果该门面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情况,如租金是否支付给第三方,以及第三方是否享有相应的权益等。此外,如果您认为该门面存在其他权利人,例如房东或其他债权人,也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至于房产问题,如果该房产是您母亲所有,并且您和配偶已经达成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您与配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处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