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方面的问题,本人女41現有一个女儿20一个儿子16因为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现在准备离婚,已经分居一年了,关于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困扰我们,一直商讨不好。假如我们两个一个带一个孩子,女儿跟我,儿子跟他,我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话,我还要给付儿子多少的抚养费呢?
2017-11-02 19:58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