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定罪标准是呼气式检测还是酒精含量检测
2021-01-08 11:00《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