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离婚之后还可以分割之前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的时候没有做财产分割,但是在婚姻过程中有村集体卖地的钱,孩子归我抚养,南方每个月出一千块钱生活费,但是现在经常不给,所以我想要回我和孩子当初村集体卖地赔偿的钱。 还有就是没有给全,村里每年还会继续发放,我和孩子户口都在南方家里,我和孩子还可以领这份钱吗?
9天前在离婚后,您有权要求对之前夫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割,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权和生活费的问题,您可以直接与孩子的父亲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至于村集体卖地赔偿款的问题,这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财产,并且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协议而产生的,因此应当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协议支付赔偿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关于领取村集体发放的生活补助金的问题,这需要您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