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6月体检发现血肌酐247,尿蛋白3+。已经到了肾衰4期,接下去就是尿毒症了。在医生问我以前体检的结果时,才发现2年前(2015年)血肌酐就已经超标了(157)。但是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我,至使延误治疗长达2年,失去了避免尿毒症的机会。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2025-03-23 04:11首先,您有权要求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如果您的病情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您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您还可以向相关的医疗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您应该积极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