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外面服役,我和老婆五月份领的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过,今年八月份摆的酒席结的婚,八月份给了女方家彩礼八万,中间闹过好多次离婚,都是女方提出的,我挽留过,现在女方怀孕一个月了,现在又闹离婚,还是女方提出来的,我没有同意,女方私自把孩子打掉了,我都不知道,本人在外地服现役,只有结婚摆酒席的时候在家里住了十几天其它时间都是两地分居的,并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请问离婚的话我能要回来彩礼钱吗,给女彩礼的时候她家里人说彩礼全部带回来,结果结婚到现在都没有看见一分钱,给女方的彩礼钱全部都是借来的,感觉女方像是骗婚的
2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主张返还彩礼,应当证明双方存在恋爱、订婚或者同居的事实。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彩礼。 另外,您提到的借款和未见彩礼的情况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尊重事实和证据,避免采取不正当手段。同时,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