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后被拆迁了可以反悔吗 08年,哥嫂赠与我一套房子,然后拆迁了,安置了新房,事隔至今没有过户,拆迁后的房产证还是哥哥的名字,现在他反悔了,现在我只有赠与合同和公正书,这事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2025-04-11 20:36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的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房屋时明确表示不希望将房屋赠与其配偶以外的人,并且在赠与合同中也做了相应的约定,则赠与人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然而,在本案例中,赠与人并未明确表示不希望将房屋赠与其配偶以外的人,而且也没有在赠与合同中做出相应约定。因此,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并不具有溯及力,即赠与人无权要求撤销赠与。 此外,即使赠与人有权要求撤销赠与,但因赠与物已经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不得以赠与物已交付为由主张撤销赠与。同时,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赠与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当归属赠与人,而非受赠人。 综上所述,您目前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您所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您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赠与合同、公证文书等,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给您使用,并且该房屋是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