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说3个工作日内补1万的定金,但是对方没有补,我现在也不想卖了,如果对方想买,我算违约吗?
2024-10-12 03:16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并且如果一方未履行约定,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您现在不想卖房子并且对方也表示愿意购买,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违约。因为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只有当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时才可能构成违约。因此,即使对方想继续购买房屋,您也没有违约的理由。 不过,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与对方沟通清楚并记录下相关的对话记录。这样可以为将来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买家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