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对员工自离要求扣除一个月工资
2019-07-01 17:42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时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