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房东,房客己搬走,房客装修的门窗(窗户是死的不能开),暖气,地板和吊顶,他要拿走,拿不走要破坏掉,但是合同己注明动产带走,不动产留下,以上装修的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2025-04-14 03:57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公示方式。因此,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租户在租赁期内自行装修,则该装修行为应视为租户对房屋进行的占有,而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所有。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租户已经搬离且合同明确约定动产带走,因此对于上述装修行为,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应该认定为租户的财产,并由其自己负责处理或拆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更好地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