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追偿权的规定

2019-07-03 16: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连带债务人追偿权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2019-07-03 16:39:2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249今日律师解答 46771

相关推荐
三班倒强制上中班夜班合法吗? 1回答
我是中介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在签居间合同是最后有经纪人签字,如果合同出现纠纷经济人有责任吗 1回答
您好怎么起诉阳光出行 1回答
我想咨询下骑电动车过马路被车撞了该怎么办 1回答
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1回答
上门催收违法嘛,软暴力催收指的是什么 1回答
在中山上班在江门买的社保合法吗 1回答
我全责 在保险公司给对方理赔后 我是否需要继续给对方赔偿 1回答
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后面是不是公司就不给发工资了 1回答
打官司为什么要找担保公司 1回答
新婚姻法 女方分娩期间男方出轨并且生育一子判决离婚怎么判 1回答
交通事故交警定责会偏向一方嘛? 1回答
你好想要解除父子关系应该怎么做 1回答
因对方激怒自己定的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 1回答
拖欠工程款,发包人联系不上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