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女方在共同房产上撤销了名字,事后男方拿房产证去贷款,法律上女方还是有份的吗?还是需要女方同去签字?
2025-10-18 10:10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的房产所有权应该归于双方共同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用房产证去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另一个法律问题——房屋抵押贷款。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通常需要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即银行)签订相应的合同,其中可能会涉及借款人的配偶或者第三方作为担保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在离婚后仍然持有房产证,那么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女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