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及孩子分配
2020-12-26 17:41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夫妻双方,原则上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仅登记为男方,则应视为男方所有,婚后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由男方对女方进行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知识: 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面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购置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贵重金属,结婚8年以上的; 3、一方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 4、双方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为双方收入的多少来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尽管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原则规定,但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如果约定是双方自愿、合法的,并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约定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