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他还有家庭暴力,没有报警,没有证据,结婚领证十几年,现在分居,经常吵架,没有财产,2个孩子,我都不想要,生活十几年了,怎么办?男方的户口是江西,没有暂住证和居住地,我有交社保,对方没有
7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了婚姻关系的终结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况,法院会优先考虑支持双方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解决。 关于您提到的财产分配,如果您们已经签订过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财产约定,这些协议可能会对财产分配有所规定。如果没有,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尊重儿童权益的前提下,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都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能够提供适当的物质保障和支持,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归于其一方。 关于户口所在地及是否具有暂住证等信息,这并不直接影响您的离婚请求。只要您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就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建议您保持冷静,尽可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长期的冲突导致矛盾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