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我是被告方,我原来欠原告17800元,给他打了个欠条,我们以经还他11800.我们有收条,昨天他告我们17800,昨天开庭了,事实我们还欠他6000他起诉我们17800元,在这个问题上我问问?我们可不可以反告他,告他诬陷或者什么的呢?我们告他有没有胜算机会
2024-11-01 23:45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对方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如果您已经按照欠条上的金额偿还部分款项,并且还有其他证据证明您确实已经偿还了剩余的部分,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然而,如果对方坚持认为您仍然需要支付全额债务,这可能意味着您有可能被控诉为“恶意”拖欠债务,即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出反诉,主张对方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您被迫违约。 关于胜算的机会,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证人证言。如果有足够的证人可以证明您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他们可能会成为有利的辩护。 收据和其他付款记录。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您已经实际支付了某些款项,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持您的抗辩的有力证据。 法律知识和经验。如果您对法律程序有深入的理解并准备充分,您可能会更有机会成功地对抗指控。 重要的是要记住,任何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意见来评估您的情况并制定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