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自主择业干部补偿
回答数:778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7条规定 给您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824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51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