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五年多了,有一个快三岁的男孩,结婚两年以后,女方说在市区买楼房,带着夫妻共同财产大约八万去买房,结果房子也没有买成,而且还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一直住在娘家,快两年了,期间我也叫过好几次,但都没有回来,现在她起诉我离婚,请问我们俩的共同财产我还能要回吗?她说都花了,现在离婚她还要陪嫁的东西,我应该给她吗?期间我都没有见过孩子,现在她还要抚养费,我应该给她吗?
2021-06-0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