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35天后可不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
2019-07-02 22:03一,所谓简易处理,就是警察在事故责任双方责任明确,证照齐全,没有严重的违法情况下发生的没有人员重大伤亡而且事故当事人对责任的认定没有明显分歧的情况下,由警察直接作出事故认定书的一种方式,它是相对于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来说的,比一般程序要简单快捷,对警察的工作量和事故当事人的时间来说,都是有利无弊的! 二,简易程序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一般程序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法律上是享受同样的法律效力的,和事故的赔偿处理没有一点点影响,也和保险理赔没有一丝丝影响! 三,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的采用,并没有规定事故损失的金额和一定要没有人员伤亡,而且,医药费的报销和车辆修理费的赔偿都没有影响! 四,事故情况简单,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就是采用简易程序方式来处理,最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