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一名刚就业的学生,因为大三学校要求实习,本人应聘了衡邵高速收费站收费员工作,并应聘成功并在该单位实习,签订实习三方协议,2月初至6月10日一直在单位实习,6月11日学校发请假函(6月10日至7月1日)回学校做毕业设计及毕业前准备,昨天返回单位,单位要求还请假期间20天的班,请问单位的要求是否合法,在这之前并未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数:861
根据你的描述,这是单位自己的规定,建议协商解决。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788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16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