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我申报了区级学科带头人,但是单位人事恶意不把考试通知给我(9月20日就发布了考试通知,通知上要求9月25日8:30分考试,并标注了考试范围),直到9月25日上午10:30人事来找我说区里来电说考试都结束了问我怎么不去考试(而我压根不知道有这场考试,人事当时说最近没上网接收通知所以忘了,但区里来催了考官们等着呢),然后我匆匆赶到考场,已经临近中午11点20分左右,没什么人了,之前的30分钟笔试我没参加,就让我毫无任何准备又紧张,又慌张的状态下进了答辩室,几分钟后出来了!结果几天后公示没有我,但我同单位的另一个同事考试当天是准时去的,而且通过了!由于人事的恶意隐瞒造成了我前途发展的很大损失
24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您的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了解到您在申请区级学科带头人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挫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申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同时,我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考试通知、人事的口头承诺等,以便在后续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