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已过世。如果我奶奶立遗嘱把房产留给我,这笔房产遗产属于继承,还是属于遗赠呢?
2025-07-30 16:10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其财产,并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奶奶通过遗嘱将房产留给您的情况下,这笔房产的遗产应视为遗嘱继承的一部分,因为这是她的真实意愿表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遗嘱受益人,有权依据遗嘱内容获得房产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奶奶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即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应当先将其纳入继承范围。